延寧三三教授聘任狀一
本帖最後由 金恆贊 於 2026年3月29日 18:10 編輯延寧三三教授聘任狀一
主旨:正式聘任黎大法官碀栜先生為帝國大學教授
黎碀栜大法官於幾年前便就任大法官,在法務府資歷豐富,參與延寧二十一律裁字第00001號的評議會、準備程序以及後續淨所有過程;透過參與審理釋憲案件,累積豐富的法律知識。
黎碀栜大法官與其他大法官就任大法官多年,行使憲法及法律之統一解釋權,並審理機關間權限爭議及基本權利侵害案件,在大法官的位置上於法學釋博聞,為極其適格之人。本校很有幸邀請到黎碀栜大法官同時擔任本校的「法律學教授」、「訴訟法專論教授」。
身為帝國大學校長,非常歡迎新同仁的加入,一起為教育界,培養更多法律專業、法律子弟。
延寧三年3月29日
教務局長
帝國大學校長金恆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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